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月25日宣布,对在线旅游平台携程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这是中国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执法的重要案例。
背景与违规行为
经查,2020年以来,携程在其占据支配地位的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了两类垄断行为。其一,以流量倾斜、权益支持为激励,诱导交易额高、服务品质好的酒店经营者签署“特牌”独家合作协议,禁止其与竞争性平台合作。其二,强制跨平台经营的酒店在携程平台保持“全网最低价”,并通过“调价助手”“挂牌通”等技术工具和人工手段直接调低价格,剥夺了酒店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携程还利用技术手段监测酒店执行情况,以限制流量、“摘牌”、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惩罚措施保障垄断行为落地。
处罚依据与行业警示
市场监管总局认定,携程上述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排斥限制了正常市场竞争,损害了酒店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加剧行业“内卷式”竞争。综合考虑行为性质、程度与持续时间,监管部门责令携程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强制扣除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并处以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7.5%的罚款35.21亿元。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时建中指出,本案是强化反垄断常态化监管的必要行动,所有平台企业都应以此为鉴,摒弃“低价内卷”“排他竞争”错误路径,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携程回应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将逐项落实整改,并以公开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编注:信源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通报与新华社,材料含行政处罚详情、携程回应及专家解读,覆盖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罚金额。事件持续性强(2020年至处罚日),文章未涉及处罚对携程具体业务影响及同期行业监管动态。